歷史上的真相


1.十字軍

由 1096 年至 1291 年間,十字軍東侵先後共 8 次,表面上是為宗教而戰,
實際上是一場由羅馬教皇、西歐封建領主和城市富商向地中海地區發動侵略戰爭。
第一次於 1097 年春在君士坦丁堡集近四萬人,經小亞細亞向耶路撒冷進攻。
十字軍沿途搶奪、殺人放火,所到之處雞犬不留。於 1099 年 7 月 15 日攻陷耶路撒冷,
屠殺七萬餘人,血洗全城。第二次東侵由教皇尤金三世(Eugenius Ⅲ)
集合 7 萬騎士向東進軍,因德、法之間的矛盾,拜占庭帝國不支持和指揮失當,
沿途損失慘重,但最終以失敗告終。第三次由德、法、英三國組成,
但德皇在進攻拜占庭時陣亡、而法王因國內政治糾紛率部回國,
英王在頑強抵抗下未能攻陷耶路撒冷,結束這次東侵。
第四次東侵主要是攻擊國力衰弱的拜占庭帝國,

1202年,法、德、意十字軍由海路於威尼斯出發,於 1204 年 4 月攻陷君士坦丁堡,
焚城掠奪達一星期之久,把能搶的搶走,搶不走的燒光,甚至挖掘墳墓,劫殉葬品,
所有文物、藝術品、文獻圖書損失殆盡。經歷四次組軍後,普遍人民對十字軍的神聖性懷疑,
教會只有鼓吹兒童參戰,於 1212 年集合兩支年齡約十二歲的兒童十字軍,
二至三萬德國兒童往熱那亞途中因缺乏組織,無補給而潰散。
沿途大部份死於飢餓、疾病,最後到達的因無人照顧,生活悲慘。最後一部份奔回故鄉,
一部份流落意大利。另一支法國兒童十字軍的二萬人,到達馬賽港後被騙上七艘船,
兩艘在地中海遇風暴沉沒,另五艘到亞歷山大里亞後,全被賣作童奴。
其後教皇英諾森三世於 1215 年組織第五次東侵,但在進軍開羅途中遇到埃及人強列抵抗,
於 1221 年與埃及簽訂和約而結束第五次東侵。 1228 年德皇組織第六次十字軍,
因教皇出兵攻佔德皇在意大利南部的領土,德皇因此回師歐洲而結束。
第七次是於 1248 年法王路易九世率兵進攻埃及,但於 1250 年兵敗被俘,
後得用重金贖回,第七次十字軍東侵以失敗告終。第八次東侵是路易九世為報兵敗之仇,
於 1270 年發動,因無人響應,獨自領兵進攻突尼斯,但全軍染上疫症,大量死亡,
路易九世也死於疫病,殘部回國。此後,教皇多次號召組織十字軍,都未能實現,
至此,十字軍東侵以徹底失敗而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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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會對「異端」的鎮壓

2.1阿爾比派(卡塔爾派)(Cathar)
這一派信徒譴責世俗,自稱是純潔的。本是巴爾干半島上的一個教派,
他們反對神職人員稱為「完人」,反對神職人員擁有財產,
與當時羅馬教會的神職人員的行為有強列衝突,但深得反對腐敗的基層人民支持。
1179 年教皇亞歷山大三世宣佈阿爾比派為異端,動員西歐各國對異端的暴力鎮壓。
阿爾比派在法國南部圖盧玆郡受到貴族的同情,反對羅馬教庭。
1208 年,教皇特使在圖盧玆伯爵府中被殺,引發教皇討伐阿爾比派,
並宣佈凡參加討伐異端的十字軍都不受國家法律約束,
他們過去及將來所犯的罪都得到教會赦免,所欠的債不用付息。
法國北部貴族垂涎南部的財富,紛紛加入。於 1213 年,阿爾比派遭到決定性的戰敗,
十字軍大肆屠殺劫掠法國南部。在他們攻入比塞埃城時,感到無法區別誰是異端份子,
隨軍的教皇特使便指示說:「只管把他們統統殺光,讓上帝去分辨誰是他的子民。」
這次暴力鎮壓經歷 20 年(1209-1229),許多富庶的城市化為廢墟,田園荒廢,
經濟破壞,阿爾比派及法國南部的貴族勢力都被摧毀。


2.2韋爾多派
韋爾多(Pierre Valdes)本是里昂商人,效法基督過清貧生活,變賣家產,周濟窮人。
不久,贏得一班支持者,形成韋爾多派。他們只是主張赤貧,人人有權傳教,
反對教會神職人員腐化,散播於法國南部及意大利北部,教皇亞歷山大三世為籠絡他們,
曾准許他們活動。 1179 年,遭到教皇的譴責、並禁止他們自由傳教。 1184 年,
在伐羅那宗教會議上,教皇盧修斯三世(Lucius Ⅲ)宣佈罰絕韋爾多派,
並迫使韋爾多派與羅馬教會決裂,韋爾多派轉為地下活動。
其後韋爾多派發生意見分歧而分成兩派,而教皇英諾森三世於 1208 年進一步分化韋爾多派,
組織「公教窮人團」進行韋爾多派式的活動,使一些溫和的韋爾多派歸附羅馬。
最後於 16 世記匯入宗教改革活動,成為新教徒。


2.3宗教裁判所
1220 年,教皇洪諾留三世認為地方主教鎮壓異端不力,
通令建立直屬教皇的「宗教裁判所」或「宗教法庭」。宗教裁判所一般設在修道院內,
審訊秘密進行。宗教裁判所所制訂的審訊條例:有兩人作証,控告便能成立。
証人如果撤回証詞,就按異端同謀犯處理,被告如不認罪,可用刑。被告不僅自己認罪,
還須檢舉同案犯和異端嫌疑犯。為異端辯護者應受罰絕。被告認罪之後,如果翻案,
按異端處理。被判為異端者,沒收其全部財產。宗教裁判所前後共經歷約 500 年,
15 世紀以後,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最為殘暴,僅 1483 年至 1820 年,
判處的異端份子達 38 萬多人,被火刑處死的達 10 萬餘人。
而僅僅在 1480-1488年 間,被火刑處死的達 8800 人,受懲處者有 96494 人。


3.參與非洲奴隸貿易

羅馬天主教會在各地傳播主要是通過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傳教士進行。
探險家船隊為傳教士提供必需物品及保護,而教會卻提供特權給予協助傳教的國家。
早在 1452 年教皇尼古拉五世就授權葡萄牙國王阿方索征服和統治異教徒。
並且宣稱異教徒是神「賞給信徒的產業」。
1454 年教皇批准葡萄牙壟斷非洲的奴隸貿易。
1458 年天主教傳入岡比亞,
1491 年天主教傳入剛果,葡萄牙人 16 世紀在西非海岸實行殖民統治和傳教,
使剛果成為葡萄牙的附庸和奴隸販子的據點。傳教士為擄掠來的黑奴施洗,
然後一批批地押上船,他們便可獲取洗禮費。


4.傳教活動殘殺異教徒

傳教活動在拉丁美洲是以野蠻屠殺式進行,而主要是西班牙政府及傳教士參與。
1526 年西班牙國王查理五世下令,每支船隊必須攜帶傳教士同行,否則不准離港。
根據傳教士拉斯‧卡薩斯(Bartolome Las de Casas)記載,
西班牙征服者每征服一個地方便宣佈一道命令,
用最殘酷的死刑和武力脅迫當地土著皈依基督教,並接受西班牙國王的統治,
拒不服從者,立刻被屠殺。安的列斯島原有三百萬 印第安人,
1514 年減至 14000 人,最後只剩下 200 人。
1536 年西班牙人抵達新格拉那達,傳教士更欺騙當地居民說,
西班牙人是「公正的太陽之子」,將向他們宣傳道理。
於是居民同意在太陽神廟內樹起十字架。由於印第安人入教是被迫的,
他們依然秘密崇拜自己的圖騰及神像,為了更有效地控制當地居民,
1602 年耶穌會會長提出建立印第安人宗教歸化區,把逃往森林深處的印第安人進行思想改造。
從 1610 年起,耶穌會在巴拉圭建立這種分開殖民征服者及當地居民的村莊,
有十五萬印第安人分別住在卅個歸化區內,由傳教士負責管理。
印第安人只能聽從傳教士命令及從事沉重的種植及採礦活動,
事實上,他們只是傳教士的奴隸。
1519 年,西班牙殖民者征服了阿玆特克人的家鄉墨西哥。
他們欺騙阿玆特克國王說:「西班牙人的到來完全是為了傳播基督教的光明。」
不久便囚禁了國王,並假借他的名進行統治,殘酷地屠殺反抗的墨西哥人。
1524 年教皇和西班牙國王聯合派出十幾名傳教士到墨西哥傳教,
他們為酋長之子及印第安人洗禮。根據方濟各會報告:
1536 年受洗者有 500 萬,到 1540 年受洗者巳超過 900 萬。
17 世紀,西班牙和法國(天主教)及英國和荷蘭(基督教)爭先恐後地在北美建立殖民地。
當然,對土著居民實行種族滅絕政策,
把印第安人的宗教信仰斥之為迷信這些統治方式並沒有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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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歷史上的迫害異端(一)


編者按:北京警方上個月中旬突然闖進劉曉波先生家中搜查,並將他拘留審問,
一天後釋放,但抄走他的電腦、通訊錄和文字軟盤,至今未退還,
劉曉波現在家中無法寫作、上網。所幸以往他曾發給本刊一些存稿,以備急需,
此文即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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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四世紀,古羅馬誕生了第一位基督教皇帝君士坦丁,在他的庇護下,
基督教由屢受迫害的異教變成了正統國教。當徒手的耶穌戰勝了持劍的愷撒之後,
基督教逐漸征服了西方人的精神,對西方文明的發展做出了諸多貢獻。


一、馴化野蠻人的基督教

  從人性進化的角度講,特別是在精神及其倫理層面上,基督教在古希臘的理性精神之外,
提供了統一的持久的超驗信仰,對天堂的期待安撫著地上的苦難,
信徒的良知反抗著世俗權力的蠻橫,並通過聖徒的殉道和懺悔為人們提供道德典範
(比如,耶穌殉難之後,又有聖彼得和聖保羅的殉教,聖‧奧古斯丁的懺悔)。
這信仰,這典範,提升著西方人的精神世界,
也作為在道德上凝聚社會的紐帶連接起世世代代的倫理傳承。
由基督教和古希臘形而上學的結合而形成的超驗倫理,
在西方文明中具有超越世俗功利的絕對價值,並逐漸演變為普遍有效的公德標準。
來自上天的超自然的恩惠和制裁,許給為善者入天堂的萬世至福,
降給作惡者下地獄的永生懲罰,又通過懺悔的途徑給人以贖罪和自新的機會。
上帝之子耶穌用甘願上十字架的代價,背負起人的「原罪」,以絕對的非暴力對抗暴力,
以絕對的愛與寬恕降恩於所有罪人。生而有罪的人類,唯有終生向上帝祈禱和懺悔,
在行為上不斷行善積德,才能在無限的贖罪之路上接近天國。正是這種恩罰並重、
懺悔贖罪和良知反抗的超驗倫理,逐漸把凶悍的野蠻人和貪婪的唯利是圖之徒,馴化為平和、
節制和反省的文明人,也就是把本能人提升為具有信仰的理性人。

  從歷史進程的角度講,基督教興盛於大一統的羅馬帝國開始走向衰敗之時。
北方蠻族的入侵、內部的暴虐統治、腐敗奢侈、權爭陰謀和底層反抗,
已經失去道德方向的羅馬帝國,強大的武力只能帶來更大的災難。幸運的在於,
羅馬帝國在武力上敗給了蠻族,基督教卻在精神上馴服了野蠻人,使之逐漸變成文明人。
古羅馬帝國的統一傳統與北方蠻族的分離勢力發生武力衝突,在世俗意義上,
促成了羅馬帝國的衰亡和民族國家的紛紛獨立,但在屬靈意義上,
教權之下的信仰及教會的統一,等於在另類意義上延續著昔日的羅馬帝國統一。
正如英國歷史上最偉大的政治領袖溫斯頓‧邱吉爾所言:
「羅馬帝國滅亡以後,獲勝的野蠻人也同樣被基督的福音迷住了。
雖然他們並不比今天的善男信女更能克制自己的邪慾,但是他們有共同的教義和神靈的啟示。
一條聯接著歐洲各個民族。一個世界性機構遍布所有國家,它無比強大,
而且是羅馬時代幸存下來的唯一成為系統的機構。這一機構的首腦是羅馬的主教,
他在精神上或者至少以教職的形式,恢復了羅馬皇帝已經喪失的權威。」
(《英語民族史》第一卷《不列顛的誕生》,溫斯頓‧邱吉爾著,薛力敏林林譯,
南方出版社2003年版P83)

  正是憑借著聖徒的榜樣激勵、教會的超然權威、教義的普世正義、教士之佈道安慰、
儀式之莊嚴魅力、信徒之堅定虔誠……才培育出互助、慈善、克制、苦行等社會公德。
僧侶們的開荒拓土,教堂和修道院對弱勢者的庇護、對窮人的賑濟、收養鯀寡孤獨、
安頓迷途旅客,教會醫院救死扶傷,特別是救助那些被遺棄的罪犯和傳染病人……等等,
宗教場所不僅成為施善育德和救死扶傷之地,也成為維護世界和平的源泉,
交戰雙方不得進入宗教場所,已經成為世界通則。


二、改變社會結構的基督教

  從社會發展的角度講,基督教對西方社會的發展具有三大功能。

  1,教會成為凝聚社會大家庭的組織紐帶和自治權威,也成為秩序與和平之源。
不僅是羅馬教廷提供了西方屬靈世界的統一權威,
而且各地方教會也成為社區自治的組織核心。這種以教會為組織核心而形成的秩序,
對結束無政府的混亂狀態來說,具有著遠比世俗政府更強大的功能。
怪不得有人戲稱:「梵蒂岡的世界性權威就是宗教領域的『聯合國總部』。」
但與現在的聯合國相比,梵蒂岡的統一權威具有悠久的傳統,
而聯合國的權威僅僅是二戰後的產物,所以,梵蒂岡對世界各地的天主教會的權威之有效,
遠非紐約聯合國總部對各成員國的權威所能比擬。
梵蒂岡訓令對全世界的教徒具有強大的約束力,
而聯合國決議卻難以真正約束各主權國家的行為。

  2,基督教信仰,逐漸凝聚起整個西方教徒的信仰共識,

從而形成了相對於世俗權力及其利益的超驗良知,隨著教會的普及和日漸擴張,
這種獨立於世俗王權之外的道德的或精神的普遍共識,逐漸變成了高度組織化的宗教權威,
在世俗政權本身無法形成對最高權力的內部制度化制約的情況下,
基督教作為社會性的精神權威,發揮著從外部制約世俗王權的作用。
由此,基督教改變了西方社會的整體結構,即在世俗政府的權威之外,
造就了另一個獨立的屬靈權威,構成了兩種權威、兩套法律、兩種責任的並存。
神權的確立及其教會財產的合法化,在使西方人的宗教信仰由多神教變成一神教的同時,
也使古希臘遺留下來的一元社會隨之退出歷史舞台,
西方社會的權力結構逐漸由一元變成二元,神權與王權、教會與政府、僧侶與俗人、
宗教法與世俗法……的並存,構成了古羅馬社會結構的二元化:
一是僧俗並存並日趨走向政教分離,
二是自上而下的封建和自下而上的自治並存。
正是在兩種不相上下的社會力量及其制度的相互對抗中,
西方社會才能逐漸形成兩種統治力量相互制約的權威均衡,
為西方制度向自由憲政的演變提供了成熟的社會條件。


  3,為西方法治秩序的形成提供超驗基礎。在基督教成為古羅馬的國教之後,
不僅教會法在技術上為世俗法提供了可資效仿的對象,
而且對來自超驗正義的教會法為法治秩序的超驗基礎,
於是,西方人逐漸形成了這樣的法治思想:法律如若要形成穩定的普遍的規則,
首先,法律來上帝的意志,乃善法而非惡法,《摩西五經》是法律的原型;
而法律如果僅僅來自愷撒,就很容易變成主要服務於統治者意志的惡法。
其次,法律只有被信仰,才會被尊重、被自願服從,
整個社會才能具有以遵紀守法為榮的公共意願。否則的話,法律要麼變成「惡法」,
只服務於統治者的意志;要麼形同虛設、被法律之外的潛規則代替。


三、培育西方人文精神的基督教

 從人文精神的特質和文化發展的角度講,基督教為西方文化提供了精神、
度和物質的偉大貢獻。

  1,基督教的教義及其神學思想,對西方的人文學具有全面而深刻的影響。
教義提供普世道義,拉丁文提供統一文字,自耶穌殉難以來的西方,
沒有基督教背景的一流精神產品,幾乎是不可想像的。無論是神學、哲學、文學,
還是繪畫、音樂、建築,只要是人文和藝術的創造,無一不打上鮮明的基督教印跡。
不要說神權時代的人文精神被基督教信仰所左右,即便是在理性化世俗化的近、
現代西方,基督精神也為人文創造提供深層的滋養,文藝復興運動、
啟蒙運動和非理性主義運動之中誕生的文化巨人們,
盡管以復興古希臘的理性精神來對抗神權主宰的中世紀,
但是從但丁的《神曲》到意大利三傑的繪畫,從莎士比亞的戲劇到歌德的《浮士德》
再到貝多芬等人的交響曲,從康德的絕對律令到尼采的超人,
人們都能看到基督受難的形象和聽到天國的鐘聲。可以說,
基督教已經滲入了西方文化的血肉之中。特別是那種指向絕對價值的超越精神,
已經成為西方文化的最醒目的標誌。


  2,基督教教會和神職人員在保存古代文化遺產方面貢獻卓著,

不僅是與基督教傳承直接相關的古典遺產,還有大量異教和異端的文獻資料。
經院神學家對古典哲學做出的獨特性解釋,對古典精神的傳承具有承前啟後的意義。
教會開辦的神學院為西方高等教育體制奠基,是西方的近、現代的大學及其研究制度的母體。
教會、修道院和神學院訓練出大量的教師、學者、法官、外交官和內閣大臣。
教會的慈善事業也包括資助藝術創作,西方的音樂、繪畫和建築所達到的藝術高度,
沒有教會所提供的精神資源和物質支持,也是難以想像的。


  近、現代以來,借助於強大的經濟、先進的技術和優越的制度,
基督教的信仰征服已經從西方向非西方國家擴展,而且一直持續到當代世界。
基督教及資本主義文明具有強烈的擴張性,先後造就了羅馬帝國、
大英帝國和二戰後的美利堅新帝國,
並由武力的征服和佔領的殖民擴張演變為資本的擴張和福音的擴張(道義擴張),
基督教為西方文明的擴張意識注入了「傳播上帝福音」的道義動力,
其世俗化進程表現為經濟上的自由市場的全球化和政治上的自由民主的全球化。
在「資本」為了利潤而進行的無遠弗界的擴張中,虔誠而富於獻身精神的傳教士,
也不惜歷盡千難萬險地傳播福音,甚至於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西方傳教士的足跡。

 進入20世紀之後,人類歷史富於戲劇性的發展證明:自發形成於特定地區的基督教、
市場經濟和自由憲政,之所以具有難以抗拒的擴張性,
就在於它們具有其他文明所缺乏的與人性的內在契合性──善待人性、確立人的尊嚴、
鼓勵自由競爭、確保和平秩序和激發人的首創精神。
所以,西方文明逐漸顯露出其普世性品質,被越來越多的其他地區和其他文明所接受,
甚至演變成難以抗拒的歷史大勢,順治者昌而逆之者亡。

  然而,基督教對西方的偉大貢獻並不能掩飾其製造的災難。
在基督教主宰西方精神的漫長歷史上,教會犯下的最大罪惡便是迫害異教和異端。
這樣的迫害史,從公元4世紀初一直延續到20世紀後期。


四、初為國教時期的迫害異端

  非常諷刺的是,基督教由異教變成正統之後,
也變成了製造並迫害其他異端的信仰獨裁者。
從此,作為國教的基督教忘記了自己作為異教徒被迫害的傷疤,
開始了在權力的支撐下的漫長的迫害異教徒的過程。君士坦丁大帝在把基督教定為國教之後,
就開始迫害其他宗教信仰和基督教內部的異端。他就針對異教頒布嚴格的禁令:
禁止在新首都敬拜任何偶像,禁止任何異教的集會並焚毀其會堂。四世紀的最後20年,
狂熱的基督徒在羅馬各城市裡不斷地製造騷亂,摧毀異教的古老神廟,
清除所有偶像和異教徒,禁止異教的祭祀和儀式。異教派別主要源自古希臘的精神遺產,
如,新柏拉圖派、斯多葛派、犬儒派和密斯拉教派(Mithraism),
其中尤以新柏拉圖派和斯多葛派的影響最大,並通過聖‧奧古斯丁的神學而融入基督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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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歷史上的迫害異端(二)


  雖然,在基督教的擴張中,
由於戰功赫赫並喜歡希臘哲學的朱利安皇帝(Julianus公元332─363)
信奉異教,導致了基督教正統地位的暫時動搖,但這位皇帝被一個基督徒刺死之後,
無數基督徒公開慶祝這位異教皇帝死去,基督教也隨之再次控制了政府,
大規模的迫害異教運動再次展開。4世紀末期,羅馬城中還矗立著700多座異教廟宇,
但是,從公元380年開始,在信奉「尼西亞信條」的正統派格雷先皇帝(Gratian)
的大迫害下,異教遭到了嚴重摧毀,驅趕異教的神職人員、
拆毀異教的廟宇和僧院並沒收其土地。
最過分的是,羅馬歷史上最偉大的皇帝奧古斯都(屋大維)建立在元老院中的勝利女神像,
也作為異教象徵物而被拆除。要知道,這座雕像建於公元前29年,
至此已經有四百多年的歷史,曾經有十二代元老在此像前宣誓效忠帝國及其皇帝。

  公元393年,意大利的異教徒們冒險發動革命,
這也是他們反抗宗教迫害的最後一次努力,但以失敗告終。
394年,東羅馬帝國的皇帝西奧多西一世(TheodosianI)率軍進入羅馬城,
強迫元老院下令廢止所有異教信仰。
及至5世紀中葉,羅馬城市中的異教徒已經所剩無幾,但基督徒卻越來越多,
遍及整個帝國。

  同時,基督教從被立為羅馬國教之日起,基督教內部的派別之爭就從未停止過,
正統對異端的迫害也從未中止過。

  君士坦丁大帝在尼西亞公會議上確立了「三位一體」的正統之後,
也開始對基督教內的異端進行迫害,
他下令:凡是不符合正統教條的主張全是異端,異端的書籍一經發現必須焚毀,
私藏者將被處死。而且,基督教內部的派別之爭,還演變為血腥的暴亂。
從325年的尼西亞公會議開始,
正統的三位一體教義與不承認三位一體的阿萊亞斯派(Arius)之間的爭論一直持續。
君士坦丁死後,在亞歷山大城和君士坦丁堡等城市,
兩派之間的暴力衝突持續了長達一年時間(公元342─343),
雙方共有3000多基督徒喪生。

  之後,基督教教會的最為重要、也最為繁瑣的任務之一,
便是盡力阻止異端邪說的繁衍,迫害異端也就成為貫穿於正統基督教史的組成部分。
羅馬教廷決不會容忍對正統教義的任何挑戰,極端敵視基信仰上的個人主義的宗教自由。
在教廷眼中,異端教派的罪惡是雙重的:既分裂教會的同一性,也有分裂國家的潛在危險。
特別是在政教合一的統治時期,
由國家支持的正統教派就特別反對由民族主義支持的異端教派。
確實,在很多情況下,異端思想來自某一試圖脫離帝國統治的「叛亂地區」,
異端思想是叛亂者們的道義旗幟。
比如,否定基督的人神二性的「基督一性說教派」(Monophysites),
就極力鼓動敘利亞和埃及脫離君士坦丁堡;
「道納杜斯派」(由迦太基主教道納杜斯創立)鼓動非洲脫離羅馬;
在羅馬受到壓制的阿萊亞斯派卻在蠻族中贏得了眾多信徒。

  公元4—5世紀,由於蠻族入侵,異端教派也紛紛出現,決不下於幾十派,
舉其大者就有:阿萊亞斯派、猶諾米烏斯派(Eunomians)、
馬其頓派(Macedonians)、薩伯流派(Sabellians)、
諾瓦千派(Novatians)、普里西連派(Priscilliasts)、
還有最著名的摩尼教(Manicheism)。各教派反對正統教派的鬥爭,
其深層動力是爭取地方教會獨立於羅馬教會的自治權力。
所以,所有這些教派都遭遇過數位羅馬皇帝的殘酷鎮壓,特別是對摩尼教的鎮壓最為凶狠。
公元385年,一位西班牙主教被指控為摩尼教徒,並與數位同伴一起被燒死。
對其他異端派別,他們的領袖大都被逐出教堂,信徒被沒收財產。
然而,由於西羅馬帝國的日漸衰落,羅馬教會也無力控制各地的、特別是東方的教會,
東西羅馬帝國的分裂,也使基督教陷於了事實上的分裂狀態。
受迫害的異端派對正統派的怨恨之深,甚至達到了有你無我的程度,
以至於,當阿拉伯人在公元7世紀征服埃及和近東之時,
這些地區的一半以上的人將入侵者視為解放者,期望阿拉伯人讓他們在宗教上、
政治上和經濟上得以擺脫拜占庭的殘酷統治。


  基督教的正統地位,開始改變西方人的時空觀念,時間和空間同時被基督教化了。
在時間上,主耶穌一生中的核心事件──聖誕節、復活節和星期日(主日) ──
成為記年的標誌。比如,長期以來關於基督誕生日的爭論,
在公元354年也有了最終的結論,包括羅馬教會在內的西方教會,
一致把基督誕辰確定為12月25日,也就是現在通行於全世界的「聖誕節」。

  在空間上,以紀念基督教的殉道者為核心的建築矗立起來,
指向天國的高聳尖頂與世俗的皇宮和民宅的低矮形成鮮明的對比。
以殉道者的名字命名的大教堂逐漸佔據了西方各大城市的中心,
遍佈城鄉各地的教堂也自然成為社區生活的中心。東羅馬帝國的首都拜占庭(「新羅馬」)
就是基督之城的最好象徵。建都二百年後,它已經成為世界上最富有、
最美麗和最文明的城市,享譽基督教世界千年之久。
在公元5世紀時,這座基督之城就以金壁輝煌的皇宮和華麗巍峨的教堂而著稱於世,
據記載,已經有了5處皇宮、6處宮女宮殿,3處貴族宮,4388座大廈,322條街道,
52個柱廊,1000多家店舖,100多處游樂場所、豪華澡堂和壯觀的廣場……
有人將之稱為世界古典藝術的博物館。最著名的當數君士坦丁會堂、聖索非亞大教堂、
三面臨海的皇宮和奧古斯塔廣場。

  在時間和空間的基督教化的背後,是西方的社會秩序的基督教化。
這一過程經歷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從君士坦丁時代到公元6世紀末,大致經歷了近300年時間。
這是作為國教的基督教向所有異教宣戰的時代,也是皇權對基督教具有支配權的時期。
在清除異教影響的過程中,核心的問題是身份甄別:「什麼樣的人才算基督徒?」
聖‧奧古斯丁等教父的神學,不僅對此做了系統的回答,而且對各異端派進行了系統的駁斥。
公元533年公布的《查士丁尼法典》,也把信奉「三位一體」作為基督教正統,
並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羅馬教會的領導地位:所有基督教團體皆要服從羅馬教會的權威,
為各大都會的各主教、各修道院院長以及其他神職人員都要服從教皇,
為神職人權的行為立下規矩,禁止神職人員賭博、看戲和看競技等。
當然,異端派也必然成為該法典的禁止對象:首先是財產上的懲罰,
比如,道納杜斯派、一性論者和其他反國教派別,統統沒收其財產,判處其無買賣能力,
沒有繼承權和遺贈權,更無資格向正統基督徒借債。
其次是參與公共事務的限制,異端派不得集會,不准擔任公職。
最後是肉體滅絕,特別是對摩尼教徒和再次信奉異端者,統統處死。
由於正統基督教對各異端的迫害,必須借助於皇權的支持,
所以,教會也就自然聽命於皇權。《查士丁尼法典》規定了皇帝對教會的統治權。
就這樣,基督教正統教父們的神學與基督教皇帝制定的《查士丁尼法典》相結合,
奠定了以基督教為道義正當性的法治秩序。

  第二階段開始於6世紀末的「大格利高里時代」
(Gregorythegreat,在位590─604),
結束於11世紀,經歷了大約400年的時間。
這是拜占庭東方被伊斯蘭化的時代,也是西方逐漸皈依基督教的時代,
即已經普及之後的基督教建立自身的標準和秩序的時期,
核心問題是如何提升基督教的地位和品質:
「具有怎樣的生活方式和行為舉止才算一個好基督徒?」
這是一個秩序建立和完善的階段。
在此階段,殉道先知的行跡和著名教父的教誨不再具有主宰作用,
教會制度和主教布道成為建立秩序的主角,他們制定了一套基督徒應該遵守的道德準則,
也制定了辨別何為「異教徒」的標準,有權威裁定基督徒生活中的是非善惡、高尚和低俗,
逐漸形成了有別於世俗國家秩序的屬靈王國秩序。
這種秩序,其內在權威是靠羅馬教廷及其頒佈的一系列通諭建立起來的,
進而形成了教會法和宗教法庭;其外在權威是靠對異端的文攻武嚇及其迫害建立起來的,
所以才有中世紀的幾次十字軍東征和大規模迫害異端運動。


、迫害異端的制度化時期

  如果說,1096年,教皇烏爾班二世發動第一次十字軍東征是對外地的討伐異教,
那麼,1215年,教皇英諾森三世主持召開的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世界性基督教公會議,
就是對內的鎮壓異端。

 那是一個充滿戰亂、經濟變革和社會動蕩的時代,
隨著戰爭和商業而來的東西方交流的不斷擴展和加深,
各類不同於正統基督教的思想觀念也蜂擁而至,從而導致了各種異端的興起。
而當時佔據正統地位和達到權力頂峰的羅馬教廷,既是戰爭狂又是吸血鬼,
既壟斷教權又壟斷財富,既炫耀主教的權杖又揮霍腐敗。
這個企圖獨霸人類精神世界權力的教會,已經由單純的信仰團體變成了利益集團。
在經濟上,一方面是日益加重的苛捐雜稅,對各地教會和普通信徒進行敲骨吸髓的詐取,
另一方面是買賣神職、出賣贖罪券、聚斂和揮霍財富的腐敗,
羅馬城裡的主教在拉特蘭宮(Lateran)的生活,其排場堪比皇帝及其王公大臣們。
所謂「教皇的稅吏甚至比國王的軍隊更恐怖」的民間諺語,
正是底層對教廷的強烈不滿的表達。

 於是,上帝的代理人已經變成雙重的獨裁者:精神的壓迫者和財富的掠奪者,
異端思想也就成為底層反權貴反教權的有利工具。
所以,最令教廷恐懼的反對力量,不是來自其他異教,而是來自基督教內部的異端,
教廷根本不可能對各類異端做出寬容性的接納,而只能愚蠢地做出防御性的鎮壓反應。

 可以說,異端大都是窮人的信仰,諸如「卡塔爾派」(Cathar)、
韋爾多派」(或稱「里昂窮人派」)、以及魔法、巫術等。這些異端,
與其說是反對基督教,不如說是「反對天主教會」。
首先,他們訴諸於《聖經》的原始教義和聖‧奧古斯丁的神學,
反對羅馬教廷對一切宗教活動和屬靈道德的壟斷權力,拒絕崇拜教士和正教的權威,
而要求純潔基督教的信仰,通過嚴格的戒律來成就基督教的「完人」──精神至善。
其次,他們反對教會及其神職人員的聚斂財富和腐化墮落,
反對苛捐雜稅和奴隸制,而追求信仰上、經濟上、人身上的平等。
再次,異端也是邊緣對中心的反叛,
比如,異端「卡塔爾派」和「韋爾多派」都來源於自治權力日漸強大的法國,
二者在法國也都受到支持和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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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歷史上的迫害異端(三)

  可以說,在反教廷壟斷和反教會腐敗的意義上,
中世紀的異端運動正是16世紀的新教運動的先驅,
新教運動不過是此前的一系列異端運動的繼承者:
被迫害的異端「……為以後約翰‧胡斯的改革派異端舖平了道路,
被十六世紀新教辯護士所採納,成為宗教改革的先驅。」(《宗教裁判所──異端之錘》,
愛德華‧伯曼著,何開松譯,遼寧教育出版社P9)
兩者的不同只在於:先驅者失敗了,繼承者成功了。而歷史的悲哀就在於,
先驅者是悲劇人物,他們必定失敗並付出生命的代價,而繼承者是正劇人物,
他們必定勝利並贏得權威。因為,無數先驅者所付代價的持續累積,終將達到某一臨界點,
繼承者又恰好幸運地把握住了這一臨界點。

  教廷自然要為維持自己的壟斷地位而向異端宣戰。
距君士坦丁主持的全教會性宗教會議八百九十年之後的1215年,
教皇英諾森三世主持召開了另一次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世界性基督教公會議,
會議發佈的第三條教規就特別強調對異端的鎮壓。
到1227年,教皇格利高里九世執掌羅馬教廷之後,
開啟了鎮壓異端的制度化:發佈「絕罰赦令」,
設立宗教裁判所,發行「宗教法庭指南」,建立書籍審查制度,審訊時的體罰制度,
懲罰法規(包括恥辱標誌、沒收財產、監禁、火刑處死等)
之後,
英諾森四世在1252年5月15日發佈了迫害異端最恐怖的教皇通諭《論徹底根除異端》:
把根除異端作為國家的首要任務,要求世俗權力完全聽命於宗教裁判所。
這項教皇通諭使意大利變成了名副其實的警察國家。
天主教會的首席神學家聖‧托馬斯‧阿奎那也寫出了權威性的《駁異教徒大全》。

 十字軍東征成為最血腥的信仰之戰,宗教法庭成為最臭名昭著的迫害異端之地,
留下了遺臭萬年的《巫女之錘》,這本經過教皇英諾森八世欽定的通諭,
為腥風血雨的迫害異端開啟了大門。
據記載,在意大利,宗教裁判所處死過至少一萬五千人;
在西班牙,宗教裁判所處死過三萬二千人;
在法國,宗教裁判所的審判官尼古拉 ‧雷米是個迫害狂,
據說他在一天之內就燒死過被判為女巫的八百名婦女。
更荒唐的是,許多迷信魔法的高階神職人員卻熱衷於巫術審判,
比如,1316年當選教皇的約翰二十二世,一面沉溺於各類魔法,
不惜用自己的動產和不動產作抵押,來換取具有魔力的器皿,
一面又瘋狂地迫害術士,連續發佈四份訓諭,發動了史無前例地迫害異教徒運動。

  無數的異教徒和女巫的鮮血淤積起來,阻塞了多元化的精神通道,
窒息著人類的精神創造力。直到新時代黎明之際,宗教法庭還燒死過布魯諾,
判決過伽利略;在16、17、18三個世紀裡,還陷於巫術審判的極端狂熱之中。
據西方史家估計,在這種狂熱中被迫害致死的人數,高達二十萬到一百萬之間,
而且大多數是女人。也就是說,中世紀被稱為「黑暗時代」,
宗教不寬容及其迫害異端,便是這「黑暗」的最醒目標記。

、從寬容到迫害的新教時期

  盡管,在羅馬教廷的嚴厲而持續的迫害下,大多數異端教派沒有成氣候,
但經歷過基督教內部的兩次大分化,異端思想還是對天主教正統取得了勝利,
「東正教」和「新教」就是異端勝利的標誌。前者是土耳其入主拜占庭帝國的產物,
後者是16世紀的西方宗教改革的產物。

  特別是在宗教改革運動中崛起的新教,無論是路德派還是加爾文派,
也都經歷了由提倡宗教寬容到回歸宗教迫害的過程。
即便以提倡宗教寬容著稱的馬丁‧路德,在路德派取得了牢固地位之後,
也逐漸放棄了寬容而轉向迫害。

 路德的不寬容
  在宗教改革之初,馬丁‧路德公開呼籲寬容猶太人、異教徒和基督教異端,
而反對天主教「燒死異端者」的行為,稱其是「違反神意」。
他以教徒的個人良知取代了教會權威對信仰解釋權的壟斷,
在宗教內部開啟了「個人主義」的濫觴。他主張「每個人皆為教士」,
個人有權按照自己的理解來解釋《聖經》,
每個信徒都具有不經由教會權威的欽定而直接仰望上帝的信仰權利。
他在《論世俗權威》一文中表達了宗教寬容觀念:「由於信與不信,
全系個人良知之事……世俗權威應滿足於料理其自身之事,而准許人們,
依照他們的能力和志願,信這,或信那,而不用外力強迫任何人。……
當人們全憑力量而不憑神的話語反抗它們的時候,信仰和異端決不如此的強烈。」
「我們既不能也不該強迫任何人信教。」路德譴責對用言詞表達信仰者處以極刑的殘忍,
他還寫信給非特列選候,請求其寬恕起義領袖閔采爾和其他敵人。
他反對用暴力等強制手段來維護福音真理,
說出了最著名的寬容箴言:「征服異端,不當用火而當用書。」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當時的路德還專門呼籲對猶太人採取寬容態度,
他說:「由於這群傻瓜,這些教皇、主教、辯士和修士這些粗魯的笨驢,
像他們那樣對待猶太人,每個基督徒恐怕都寧可當猶太人了。真的,如果我是猶太人,
看到這些笨瓜白癡那樣解釋基督教教義,我寧可變成豬而不當基督徒……
我呼籲每一個人應善待猶太人,……」
(參見:《世界文明史‧宗教改革》P569-567)

  然而,當路德開創的新教得到了德國候王們的支持和廣大教徒的信奉之後,
他開始像他曾經反對過的歷任天主教教皇一樣,變成唯我獨尊的信仰霸主。
他在1522年公開宣稱:「我不允許任何人批判我的主張,即使是天使。
凡是不接受我的主張者就不能得救。」
這樣的口氣,其霸道甚至超過了教皇們。
路德還在《聖經‧申命記》第13章找到了迫害異端的神聖戒律:
「你不可顧惜他,你不可庇護他」;
即便他是「你的同胞兄弟,或你的兒女,或是你懷中的妻子……
你必定要殺他,你要首先下手,將其置於死地。」
就這樣,路德假借上帝的命令之手把異端置於死地。
早在13世紀,教廷就以此為根據大肆迫害異端。
1515年,路德也求助於官方的檢查制度,毀掉再洗禮派和茨溫利派的「邪惡教條」。
1530年,他建議政府把煽動暴亂和反私有財產的所有異教徒、
所有宣揚基督是人而不是神的異端……統統處以極刑。


他新教的大小領袖和新教國家,也在得到權力之後回歸天主教的先例,
模仿了天主教迫害異端的所有措施:沒收財產、關閉教堂、書籍審查、開除教籍、
驅逐出境、逮捕監禁、處死。新教中的極端者甚至主張新教國家對信仰邪教者必要斬草除根,
對其子女也像牲畜一樣一並摧毀。
1537年1月18日,奧格斯堡市議會頒布一項針對天主教的命令:
禁止天主教徒的禮拜,限該市的所有天主教徒在八天內改信新教,不服從者將被放逐,
並派軍隊沒收所有的教堂和修道院的財產;祭壇和塑像被遷移,修士和修女被驅逐出境。
之後,對天主教的禁令擴展到所有被新教控制的國家和地區,
許多城市頒布過類似奧格斯堡市的法令。

 對於猶太人,當路德發現寬容態度也無法讓猶太人改信基督教時,
他便露出猙獰的不寬容面目,他把猶太人與羅馬教皇歸為一丘之貉,
斥之為「不敬神的壞蛋。」咒罵猶太民族是「一個僵頸、不信神、驕傲、邪惡、可厭的民族」
,他公開號召把猶太人的學校和教會付之一炬:「讓任何人把硫磺和松脂盡量擲向他們,
假如有人在他們身上投擲地獄之火,那就更妙了……把他們的房捨也給粉碎和摧毀。……
把他們的書籍和《猶太法典》,還有他們的《聖經》奪下;禁止他們的教師在死亡的痛苦上,
從此不再教導。封鎖一切的街道和大路以阻其通行。禁止他們放高利貸,
把他們所有的金銀財寶奪下並貯進保險箱。如果這還不夠,將他們像瘋狗一樣地驅逐出境。」
在路德看來,只有對異教徒採取這種趕盡殺絕的手段,基督徒才能榮耀我們的主和基督,
上帝才會「發現我們是真正的基督徒。」(P371)

 加爾文的迫害異端

  新教的另一領袖加爾文的不寬容舉世皆知,著名作家茨維格的名著《異端的權利》,
詳盡記述和評價了加爾文對異端的野蠻迫害。

  加爾文在新教中的崇高地位奠基於他的神學著作《基督教原理》。
在路德用德文翻譯《聖經》之後,《基督教原理》便成為宗教改革的最重要實績。
它是宗教改革時期第一部系統的闡釋福音教義的神學著作,
並被奉為新教的指導教義和經典著作。
西方史家認為,路德發動了宗教改革,加爾文以《基督教原理》完成了宗教革命。

 因提倡新教而受過天主教迫害的加爾文,最初同樣是迫害異端的堅決反對者,
他不僅從人道主義出發反對迫害:「把異端處死是罪惡的,
用火和劍結束他們的生命是反對人道的所有原則的。」
他也基於基督教教義來反對迫害:「使用武器對付被教會逐出的人,
並否認他們擁有全人類共同的權利是反基督教義的。」
然而,一旦他被奉為精神教主和掌握權力之後,
他對待異端的態度便由捍衛異端的權利變成必欲把異端置於死地。

  當他從流亡地被請回瑞士、出任最高決策機構長老會的會長之後,
權力機構不僅變成了加爾文實行信仰獨裁的強制工具,
也讓他本身的道德狂妄姿態迅速顯露,他自視為瑞士共和國的精神征服者,
開始把極權野心加諸於一個自由共和國,旨在將共和國改造成神權獨裁的國家。
他為日內瓦市行政會提供了「新教十戒」,要求市政會強迫自由市民逐個宣誓,
公開接受他的新教義,而拒絕宣誓者將被驅逐。他迫害每一個反對他的宗教信條的人,
教徒也好,自由民也罷,一旦拒絕向加爾文法令宣誓效忠,
或在理論上向加爾文的教義提出異議,就會被加爾文視為敵人,不僅要被逐出日內瓦,
而且可能被置於死地。

 然而,日內瓦是個共和城市,居民早已習慣了自由生活,
很難容忍加爾文的獨裁統治和清教徒戒律,教徒和市民起而反對加爾文獨裁,
拒絕向加爾文法令宣誓效忠,反對像對待「扒手」一樣對待他們。
而靠新教信仰掌權的加爾文必須靠權力維護信仰的獨尊,權力一旦加入信仰之爭,
必將把恐怖統治強加於論戰對手。
加爾文公開宣稱:日內瓦已經變成腐敗不堪之城,只有厲行嚴格的統治才能扭轉頹風,
需要絞死1800個青年,道德和教規才能在這建立起來。
他做出如此嚴厲而殘酷的宣示的理由,
很有點「寧可錯殺一千,也決不放過一個罪人」的濫殺,
他說:為了維護信仰的純潔(實質上是維護他的教義的不容挑戰),
寧願無罪者受到折磨,也不願讓一個罪人逃脫上帝的審判。
就這樣,在加爾文統治日內瓦的前五年裡,就有10人被斬首,13人被絞死,
35人被燒死,76人被驅逐。還有更多的人懾於恐怖而逃跑。
正如法國著名作家巴爾扎克所言:
「加爾文的宗教恐怖統治比法國革命最壞的血洗還要可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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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歷史上的迫害異端(四)

  在被迫害者之中,有兩個人需要特別予以說明,
一個是西班牙醫生和神學家米圭爾‧塞維特斯。
此人把對基督教教義的改革作為他終生的追求,
具有大膽質疑和刨根問底的執著精神和為尋找真理而不畏強權的堅韌品德。
最初,塞維特斯把加爾文作為信得過的神學家和老朋友,
並把自己尚未出版的《基督教的恢復》一書的校樣送給了加爾文,
希望得到這位宗教改革的領袖給予指導和支持。
在這部還未公開出版的著作中,他對《聖經》進行了更大膽的解釋,
並想糾正加爾文的《基督教原理》。然而,這本書卻激怒新教領袖加爾文,
使這位新教領袖露出世俗小人的卑劣品質:加爾文沒有公開回應他的朋友,
而是利用背後告密的詭計,而且是向新教的死敵羅馬天主教宗教法庭告密,
企圖假敵人之手將一位信奉基督的老朋友逮捕並送上斷頭台。
如果加爾文的陰謀得逞,就可以達到一箭雙雕的目的:
既消滅了對自己的教條提出質疑的辯論對手,又把不寬容的罪行栽贓給死敵天主教。
然而,天主教法庭並沒有上加爾文的當:
決不能為了取悅於日內瓦的異端領袖而殺害另一個普通的異端分子。
所以,天主教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故意製造犯人越獄而使塞維特斯逃脫,
然後把塞維特斯的模擬像和他的五大箱《基督教的恢復》在維也那市場焚燒。

 然而,堅韌的塞維特斯居然向加爾文做出了更富有冒險性的挑戰,
他在流亡了四個月後來到了日內瓦,直奔加爾文經常佈道的那座教堂。
巧合的是,加爾文此刻正在教堂並一眼就認出了這位挑戰者,
於是,塞維特斯剛離開教堂就被捕了。面對被套上枷鎖的塞維特斯,
加爾文再也無法掩飾自己的仇恨,他立刻撕掉了昔日的偽善面具,
像不寬容的天主教法庭一樣,對塞維特斯進行宗教審判。塞維特斯被捕的兩個月後,
即1553年10月27日,米圭爾‧塞維特斯被綁赴查佩爾廣場執行火刑。
刑前,塞維特斯匍匐在地,用膝蓋爬行,僅僅請求減少死亡時的痛苦,希望用先砍頭、
再火燒的處決方式。因為他擔心,自己可能忍受不了火燒的身體痛苦而背叛自己的終生信念。
加爾文的追隨者卻想趁機要挾塞維特斯放棄信念:
如果你承認加爾文的教義是唯一正確的教條,並放棄反對三位一體的異端,
我們就可以讓得到較為寬大的處決方式。
然而,這樣的要挾卻激發出塞維特斯的堅強,他以輕蔑的口吻拒絕了這一建議,
毅然走上火刑柱。

  就這樣,一位虔誠的基督教徒及其著作一起化為灰燼。
但他的殉難精神卻沒有隨之絕跡,反而為後人留下的警示:不寬容的異端迫害必須中止,
寬容的宗教自由必須建立。

  另一位遭受加爾文迫害的著名人士是法國人塞巴斯蒂安‧卡斯特利奧。
這位精通拉丁文、希臘文、希伯萊文和德語的博學之士,還懂得音樂,寫作詩歌和散文,
被當時的自由主義神學家們稱為「最有學問的人」和「百科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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